第一九四章 冲出死地
想活着回去,就得至于死地而后生,现在只能是拼一把了。我咬着牙说:“我们闯入了死亡之地了,今天不想死在这里,我们只能往前冲。”
说完我拿着马刀就往前跑,其他人也跟在身后,我们一直朝前跑,那些火骷髅虽然吓人,但它们只是在我们的周围转着飞,并不下来伤害我们,而那些无头的僵尸却不同了,它们会一直在那里抓,其实跑着跑着我有点奇怪,这些无头的尸体只抓我们,而到了阿宝他们面前,却如同长了眼睛一样躲开,现在可是逃命,不可能细想,我的眼睛紧盯着前面和脚下,只要一有无头的僵尸靠近,我们的马刀就会砍上去,所幸我们的马刀锋利,可以轻松的斩断那些朝我们抓来的手。
此时的涂旭也发起了威,他一开始没有经历过这些事,现在是逃命的时候,他所有的潜力都暴发了,不过他没有进过实战,刀法虽然好看,但是不如我们一刀制敌来的痛快,后面的阿宝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子,挥舞着保护着娜莎和娜琳,其实他即使不保护,也没有无头僵尸朝他们身边凑。
就这样我们一边砍,一边朝着前面跑,哪里的无头僵尸少,我们就朝着哪里跑,后面的涂旭已经累的气如牛了,我回头大叫道:“涂旭你别耍那些花架势,这些僵尸没有脑袋,和没有头的苍蝇一样,只要一下子就能解决问题。”
涂旭在后面答应着,我现在才觉得这个镇子大,我们跑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跑出这里,这时我们跑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在这个十字路口处,我们一下子被围住了,四周的无头尸体太多了,都朝着这个十字路口而来,此时的我们已经累的跑不动了,无力对付那些无头的僵尸,我们的头顶飞着无数的火骷髅,把周围照的亮如白昼,我们看见远处无数个无头尸体朝我们而来,我一下心灰意冷,我们想出来,但这些无头的僵尸足可以把我们累死。
不能就这样下去,我们得跑出去,我在心里对着自己说,但想跑出去现在已经晚了,我们的周围整个的了套,这些无头僵尸互相之间,只要一碰到对方,它们就会撕扯在一起,我朝周围看了看,这些无头僵尸好像怕我们身上的东西,只要它们到了一定范围,就不在往前走了,心里有点奇怪,就朝着我身后看了看,忽然看见阿宝和娜莎他们的口,都出了狼牙,狼牙上的红字,好像在闪光。
我忽然明白了,这些无头的僵尸不是对阿宝他们好,而是怕阿宝他们身上的狼牙,于是我就大喊:“阿宝这些无头的僵尸怕你身上戴的狼牙。我现在心里有底了就大声的说:“阿宝这些无头的僵尸怕你,你在前面开路,我们能不能出去就看你的了。”
阿宝提着子往前走了走,说:“东哥你放心好了,我别的本事不行,但还有一把力气。”
说着话就往前走了几步,喊了一声,直接用子挥过去,一下子就把无头僵尸砸倒了一片,阿宝身体壮实,有一身的力气,现在的他留着短发,不由的让我想起当年倒拔垂杨柳的鲁智深。阿宝接连用力,居然生生的给我们用子砸出一条路,我刚要跟上去,娜琳说:“东哥我身上有狼牙,我在头前领路,让我姐姐断后。”
说着就直接跟着阿宝在头里走,我们几个在中间,后面跟着娜莎,就这样阿宝开路,我们跟在后面,阿宝的子舞起来力道非凡,虽然不好看,但通常只要一下子就会把无头的僵尸打散。我们跟在后面对付那些漏网的无头僵尸就轻松多了,越往前走,无头僵尸越少,我们终于出来了,出来之后我们就朝着我们来时留下的痕迹狂奔,赶紧逃离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可怕了,一直往前跑,松软的沙子,让我们寸步难行,但我们没有谁停下。
等我们爬上了那个沙丘,朝着古镇一看,只见那里灯火通明,不过这回我知道了,那些灯火不是真正的灯火,而是那些冒着火焰的火骷髅。那个小镇再也不是我们想象的小镇子了。我们离住的地方越来越近了,但此时的我们已经快虚了,感觉腿上像是灌了铅一样,都快走不动了。
好歹我们终于没有用爬,回到了我们住的地方,一到了屋里,感觉浑身像是散了架一样,一动都不想动,又是一夜惊魂,实在太可怕了,好在我们捡回来一条命。大家坐在地上着气,而涂旭因为股上有伤,趴在那里,大家都一动不想动。我们歇了好半天才缓过点来,就听见涂旭说:“东哥,东哥你看看我的腿上的那个东西,帮我下来,这一路都攥着我的脚脖子紧紧的。”
我听涂旭这么一说,赶紧的站起来,把火起来,往火堆里添了一点柴禾,让屋子里亮了起来,然后走到了涂旭的跟前,一看涂旭的脚脖子上,有一个人的手臂,手臂上的已经干枯,附在了手臂上,这时忽然发现有一个白光闪出,仔细的一看,原来是一个玉环,于是对着涂旭说:“涂旭你走了狗屎运了,这样都能带来宝贝。”
涂旭一听宝贝,当时就来了精神,大叫道:“东哥、东哥啥宝贝快点给我说说。”
我说:“你的腿上的那只手上,戴着一个玉环,这不是你走了运吗”
涂旭一听一下子翻过身子坐了起来,这时也不管股上的伤了,他坐起来之后,弯看着脚上的那只手,高兴的说:“别说还真是的,这真是宝贝,幸好我刚才没有把手掰下来,不然这个宝贝就带不回来了。”
要说这个人的力气受刺之后,潜力是巨大的,涂旭因为这个人手上有个玉扳指,当时一高兴,双臂一用力,一下子就把手掰折了,咔嚓一声,我听见碎骨的声音,当时感觉于心不忍,但想想那些无头僵尸差点把我们害死,又觉得没有必要发这个慈悲心。涂旭掰开之后,把玉环取下来,然后把那只断手扔在地上,我看着涂旭把断手扔在地上,就赶紧走过去,把那只断手埋了起来。
回头一看,只见涂旭正在那里把玩,涂旭看见我过去,就说:“东哥这回我找到宝贝了,这个白玉上有玉沁,还是非常少见的血沁。”
说着就把那个玉环拿来,涂旭把玉环递到我手里,我才看清楚这个东西,这个东西说是玉环,但是有点像玉璧,上面刻着精细的花纹,圆形的玉璧上面有一个空,正好套在大拇指上,我想这个一定是主人的心爱之物,那个人临死还把这个东西套在手上。
玉璧是典型的和田玉,颜色洁白,细腻,滋润,微透明,宛如羊脂,对着火光一看,在玉的里面有很多血丝一样的东西,这时涂旭把身子凑过来说:“东哥你看见了吗这个玉璧里的血丝就是玉沁,这个沁叫血沁,又称血古。古人认为血古为血所沁。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血时间一长就不再是红色。这种是由尸骨、、颜料、石灰、红漆、木料、土壤等东西共同沁成的,可将玉器沁成猩红色、枣皮红、酱紫斑等。不过,要形成枣皮红和酱紫斑得需要700年以上的时间。
也就是说那个古镇定少有七百年的历史了,这个地方有这么长的时间,七百年以前,这个地方可是突厥的地盘,就算是汉人的地盘,那也是边关一类的小城,后来被风沙埋没了。我看这玉的形式,应该不是突厥的产物,因为那个年代,突厥做不出来这样的东西。”
我看着这个玉璧说:“你说的这些我也不懂,我就想问问这个值不值钱”
涂旭说:“当然值钱,古人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块玉值老鼻子钱了。”
我说:“这么珍贵的东西你可得好好的收着。”
我说完之后,就把玉璧给了涂旭,涂旭小心的把玉璧收好,说:“这个玉璧我要留着,以后做定情信物,送给我最心爱的人。”
一边说着一边看着姝儿,姝儿脸一红,低下了头,我对着涂旭说:“人家姑娘才不喜欢从死人身上下来的东西,哪有送这个做定情信物的。”
涂旭笑着说:“是呀,是呀,这些是不能送人,我要送就送珠宝钻戒,这个东西我收藏着,等着升值。”
我有点困了,没有功夫听他们的谈情说爱,往睡袋上一倒就呼呼大睡了,睡的真舒服,就在我睡的舒舒服服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喊:“把我的手和我的玉璧还给我,还给我。”
听声音是一个苍老的声音,我虽然是在睡觉,但是心里还是清醒的,在沙漠里不是平常的地方,很难见到什么人,这个声音一直叫着把手和玉璧还给他,涂旭拿了人家的玉璧,肯定是要账鬼来了,我想睁开眼睛看,可是无论怎么睁,都睁不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