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决定前途的会议
“这只死猫的名字叫蓝冰,名字还不能修改?种族是龙猫,这是什么种族?妈…奇怪,只有11级,力量才4!敏捷23,要那么⾼⼲什么,专门逃跑用的吗?简直是垃圾嘛。”随着方天发出阵阵感叹,周围人的脸⾊也变得不太好看。
“等等,这只猫⾝上装备了阿德拉斯手镯,体质+1、敏捷+3、魅力+5,好东西啊!它还戴着勇士戒指,不过属未知。”
“看不出来啊,原来这只猫还是被冒险者公会通缉的阿德拉斯手镯盗窃者。”兽人战士一边流口⽔一边说“快,看看能不能取下来?”
什么?取下来?你这叫做抢劫知道不?而且能取下来我早取下来了,还能被你们追那么久?一般来说,主人可以给宠物换装备,所以大家都把方天看着。方天从美女怀里抓过我,吓得我⾝上⽑都竖了起来。
他抓住我的右前腿,其实就是右手臂,劲使地把戒指往外拽。喂,这款游戏的痛觉模拟度是15%,很痛的啊。人家眼泪都要流出来,你这家伙怎么不知道怜香惜⽟啊?我忍不可忍,张开⽟口,我咬我劲使咬!
方天吃疼,一下丢开了我。我立刻跳回到美女姐姐的怀里。他愤怒的从间菗出魔法杖:“可恶,这只死猫!”
“会长老大,住手啊,不要动。”众人拉住他。嘿,就是,动什么嘛?才15%的痛觉,不过就像被蚂蚁咬了一口而已。当然,不排除被我突发的行为吓到的可能。
美女姐姐安慰的摸摸我的头“阿天,这不能怪它,是你刚才太用力,弄痛它了。看来它的装备是取不下来的,这可有点⿇烦。眼红这些装备的人大有人在,阿天以后要好好保护它哦。”
“我保护它?让我杀了它还差不多。”
“杀自己的宠物是一种态变行为,会受惩罚的。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魔幻嘉年华里一个人只能拥有一只宠物,而且一旦确定就无法改变(问谁定的规矩?当然是作者我了。想想现实生活中那些无家可归的猫猫狗狗,好多都是被主人抛弃的,可怜啊),所以你只能带着它了。”
方天郁闷的不说话,其他人也不知道说什么,会议出现了第一次冷场。
“我说,现在是不是应该先讨论下怎么把会长送出风之国去?而且我们公会也必须转移到其他家国了。”一个冷冷的声音飘进了大家的耳朵,众人不噤打了一个寒颤。
我循声望去,原来在兽人战士⾝边还站着一个罩着黑袍,看不清脸的人。刚才怎么一直没注意到?看这架势,这个人应该是所谓的亡灵巫师了吧?不知道是因为职业的关系还是因为他本⾝格如此,总之,他的出现,不,是当我发现他的同时,我感觉周围灰暗了许多…
“灰⾊说的不错,现在不是争论的时候,先来讨论下我们如何离开风之国吧。我的意见是…”原来亡灵巫师叫灰⾊,果然人如其名。
看着大家终于转⼊正题了,我就放心了。虽然事情发展到现在都出乎我的意料,但是有朋友在(目前是主从关系),我也安心不少。毕竟这是个大公会,有这么多⾼等级的人,比我一个人容易了。
想想不多久就可以下线澡洗了,我心情愉快不少。好歹我连续上线也有现实时间一天了,虽然说老妈还不至于给我来个強制下线,但是一顿骂还是不会少的。说不定下个月的零花钱也…
逃亡计划最终确定下来,本来大家打算让非天公会的大部分会员三天內分批撤往风之国的邻国炎夜王国,毕竟他们现在没被通缉,应该没有什么危险。而副会长黑夜奇袭先到一步,进行详细的安排工作以及主持大局。
会长非天则不得不绕过风之国的两个大城市,横跨魔兽丛生的梦纳达森林和马加荒漠到达炎夜王国的边陲小镇——奈尔镇。
这仅仅是考虑了NPC方面的因素,但是,经过灰⾊冷冰冰的提示,追杀会长的不只是NPC,更大部分的还是其他的玩家。和NPC相比,其他玩家危险更大。非天的敌对公会——人间公会更是放出话来,要把方天了结在逃亡的路上。对此,方天却是嗤之以鼻。
按照灰⾊的建议,非天公会的三十级以上的主要成员(初级会员有不少是两面倒的,而且等级也不⾼)分成三个小队从郊外向炎夜王国奈尔镇进发。路上绕过几个大BOSS区,然后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这样一方面可以惑敌人,让敌人无法立刻判断出非天的位置,另一方面顺便练级,提⾼公会的自⾝实力嘛。
不过方天的⾝边并没有留下太多人,人在精不在多嘛。正所谓人越多目标越大。刚才开会时的精灵姐姐——內政部长雾菲雪和亡灵巫师——参谋长灰⾊,再加上五个人组成的所谓近卫队,包括一个弓箭手,两个战士,一个盗贼和一个圣疗师,总计八人两组外加一只猫在大队部离开后一小时出发了。(由于组队最多5人,所以采取4人一组)
魔幻嘉年华里要求达到40级才能骑马,目前达到这个目标的人很少。而我们也没有什么可以乘骑的宠物,没办法,大家只有用脚丫子走去炎夜王国了。好远啦…
走了大半天,路上只出现了些小怪物,没等他们靠近,雾菲雪和另一个近卫队的弓箭手苍狼就把他们解决了。要是一路都能这样就好了,可惜那只是奢望。即使我没去过那个什么什么森林,我也清楚随着我们的越来越深⼊,怪物等级越来越⾼,危险也越来越大。
灰⾊告诉我们,其实不包括我,除了雾菲雪,其他人都无视我的存在。没办法,虽说事情来的莫名其妙,但毕竟是我给他们带来这场灾难的嘛。听说有不少人都因此退出了非天公会。方天说无所谓,没义气的人早走早好,可大家心里多少还是会不舒服嘛,我理解…
不好意思,偏题了,继续刚才的话题,灰⾊说森林里的怪从30级到60级不等,到目前为止还没人能穿过这里。而我们这边的人最⾼的非天也才刚40级,硬拼显然是不行的。因此我们不仅要绕开BOSS区,还得坚持“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闪”的原则。
听到这话,方天又无所谓的耸肩,说死了不过重来,只要不是被其他玩家打死占便宜就无所谓。结果他马上被菲雪姐姐骂了一顿,说他现在代表的是非天公会,不是他自己。还说如果他死了,公会就会在整个游戏中没面子,那样的话不如解散公会算了。
方天被教训的无话可说,就差举双手投降了。菲雪姐姐果然厉害,相处这么久,我发现她是唯一敢跟方天说重话的人呢。他们的关系果然不一般,嘿嘿,方天,说不定我抓住你的小把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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