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云笼雷霆
“光临荣耀城,罗兰。雷霆之怒。”
罗兰回过头,打量着这个声音的主人。黑⾊短发梳理的油亮而整齐,面容随和,眉宇间却隐隐蔵着些英气,边蓄有刻意修剪过的短须。上⾝的黑⾊短风⾐⾼领外翻,袖口处绣着银丝,下⾝是浅灰⾊马和半⾼筒的黑⾊⽪靴…他欠了欠⾝,露出了惊喜的笑容:“早知道荣耀城有很多大人物,却没想到第一个见到的人会是你,幸会,幸会,菲利克斯。云中苍穹。”
“感觉怎么样?”菲利克斯主动跟罗兰握了握手,就开始陪着他不紧不慢的在西城区的集市上溜达起来,并不时向街边投来崇敬和爱戴之情的民众们点头致意:“对于荣耀城,你旅程中的最后一个城市。”
“最后一个城市,怎么说?”罗兰扬了扬眉,随手拿起脂粉摊上的一瓶廉价香⽔闻了闻,对摊主小妹报以⾜够令她彻夜难眠的微笑,然后把香⽔放了回去。
“枫城,博爱城,咏叹城,荣耀城,世界上的几大主城都被你逛遍了,所以我感趣兴的是,接下来你打算去哪儿?”菲利克斯礼貌的接过一位少女送来的鲜花,然后礼貌的转送给了冲过群人跑过来拥抱他的另一位:“会不会是长夜城呢?”
“我不知道您出现的意图是什么,尊贵的云中苍穹,更不知道你背后的同铸会对我怎么看。”罗兰不动声⾊的笑了笑说:“不过如果你们要把我跟炽天之翼联系在一起的话,我不得不悲伤的说,这实在是个侮辱。”
“说实话,就你在之前那三大主城中做的那些事,虽然很隐蔽,却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其中的确包括同铸会,当然也包括我。”菲利克斯轻轻摇了摇手,示意人群不要太热情,随后凑近罗兰耳边,庒低声音说:“但是就这件事来说,同铸会中,并不包括我。”
“那你想怎么样?”罗兰把一枚金币抛给一位摊主,拿起摊位上的⻩铜手链把玩了两下,并把它丢在了下一个摊位上。
“请你喝一杯。”菲利克斯招手拦下一辆马车,人们立刻自觉的为他让出一条道路:“以个人的名义。”
“抱歉,我最近很少喝酒。”
“那柠檬⽔怎么样?”
“好极了。”
“我也不喜喝酒,从来都不喜。”菲利克斯扎了口跟罗兰一样的柠檬⽔,拿起掌心大的糕点吃掉了四分之一:“我知道酒对于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说出一些平时想说却不能说的话,做出一些平时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我承认这很慡,不管对底层民众还是上层精英来说都是,可它也会让我们丧失对于男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理智。”
“理智?”罗兰笑了笑:“我也不喜理智。”
“你喜放纵?”
“我爱放纵,只是…别太频繁。”罗兰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最近我意识到一个问题,当你真切的,狂疯的,无可救药的爱上某样东西的时候,你首先需要学会的反而应该是收敛。你懂我意思么?比如说你喜吃某种食物,偶尔吃上一次会让你意犹未尽,罢不能,但是如果连吃两个月,它绝对会让你恶心到想吐。同样的,当你因为喜上某件事情就开始无节制的重复时…”
“总有一天会让这件事彻底失去新鲜感。”菲利克斯饶有兴致的帮他说下去:“有趣儿的理论。”
“为什么来找我,你还没说。”罗兰突然转换了话题。
“北方,你对蛮荒之地了解多少?”
“我出生在那里,并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
“所以…你很了解它喽?”
“那里除了风雪和严寒什么都没有。”
“这我可不敢苟同,那里的秘密远比你想象得多。”
“那里唯一的秘密就是炽天之翼!”罗兰冷笑道:“饶了那么大的圈子,你还是想把我跟它们绑到一起。”
“我为什么要把你们绑到一起?”
“这样你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我抓起来。”
“我们为什么不直接把你抓起来?”
“你们需要证据。”
“同铸会抓人什么时候需要过证据?”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罗兰第一次对菲利克斯产生了警戒,他不怕他,他从未怕过任何人。他只是有些想不明⽩,为什么对面的这个男人…让他完全琢磨不透。
“我想让你回蛮荒之地去,罗兰,我会陪你一起,然后…我会让你看到一些你意想不到的东西。”
“是什么?”
“到时候你自然会明⽩,用自己的眼睛,用自己的心。”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有趣兴?”
“如果没趣兴,你可以不去。”菲利克斯耸了耸肩。
“我永远都不想回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那只是因为你还没发现它的美丽。”
沉默,杯子还贴在罗兰边,柠檬⽔却早已被喝完。蛮荒之地,罗兰默念着,心情复杂,他突然意识到虽然自己出生在那儿,虽然自己在那儿生活了那么多年,却什么地方都没去过,就算连⾝边的环境都没细心留意过,这不噤让他觉得自己那些莫名的憎恨和厌恶来得毫无道理:“我刚来荣耀城,总得先转转,至于北方…”他停顿了一下:“以后再说。”
“你打算先去哪儿?作为一个在荣耀城生活了十多年的人,总能给你提供些帮助吧。”菲利克斯热情的说,仿佛转眼间就把蛮荒之地忘得一⼲二净。
“听说这里有很多舞会?”
“没错儿,因为这里有全世界最神圣也是最华丽的舞池——真理大教堂。在那里举行的舞会,就算是同铸会的片区主教,天谴议会的大魔导,能受到邀请都是一种荣幸。至于那些皇亲国戚和达官贵人,只要参加过一次都⾜以拿来炫耀一生。”
“那就我这种⾝份…够资格参加么?”
“现在我以云中苍穹的⾝份正式向你发出邀请。”菲利克斯对罗兰行了个礼:“尊贵的雷霆之怒。”
罗兰回给了他一个明媚无比的笑容。
“但是在这之前…”菲利克斯把两枚银币放在桌面上,站起⾝来拍了拍罗兰那虽然经过修补,却还是略显残破的铠甲:“我们得先给你弄⾝适合舞会的行头。”
“不必拘谨,更不必紧张,我亲爱的朋友,舞会上总会有人拘谨,也总会有人紧张,但绝不该是你。”菲利克斯一边精心为罗兰挑选着外套,一边对他说:“你只需要坐在那里,吃点儿甜品,聊聊天儿,随便⼲点儿什么,就会有不计其数的女人会找上你。相信我,你这一款,在舞会上绝对是抢手货。”
“我真的…不用注意些什么吗?”罗兰有些拘泥的问道:“我知道贵族们的舞会上总是有很多礼仪的,在真理大教堂规矩肯定更多了吧?可我一点都不懂的。”
“完全不用,你只需要放轻松,然后保持笑容。”菲利克斯取下一件短衫说:“青⾊,你喜的颜⾊,金饰,跟你的头发很衬,亚⿇材质,不会显得太张扬,修⾝,符合你的体形,简直完美!这就算是齐了,快去换上吧。”
当罗兰走出试⾐间的时候是心存疑虑的。银⾊花领衬衫,⽩⾊纹饰长,米⾊小牛⽪鞋,再加上青⾊镶金短外套,他从未穿过这种服饰,事实上在蛮荒之地,除了那⾝铠甲他就只有一⾝破旧的熊⽪袄。直到他听到了菲利克斯的赞美声。
“哇哦,如果我是个女人一定愿意为他去死。”菲利克斯吹了声口哨:“你们觉得呢,小妹?”
那两个服装店的女店员花痴似的连连点头。
“刚进店门的时候,她们至少还看了我一眼。”菲利克斯笑道:“这会儿她们的眼睛却像被钉在了你⾝上一样。”
“请你帮我把它包起来吧,女士。”罗兰也笑了起来,把铠甲递给其中一个店员,她连忙接了过来,显得受宠若惊,至于他那一抹笑容,更是让她満面绯红,像中了大奖般眉飞⾊舞。而另一个则是満脸失落,像被人抛弃了似的垂头丧气。
“这件铠甲实在是难堪大用了。”菲利克斯打量着这⾝伤痕累累的铠甲建议道:“我们不妨去红胡子那儿再给你打造一件。那是荣耀城最的铠甲店,像柔钢这种材料,他们那里的存货无论在強度上,还是韧上都是世界一流的。”
“可这是扫留给我的。”罗兰皱起眉,若有所思的说:“他只给我留下了这个。”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它对你来说竟如此重要。”菲利克斯拍了拍他的肩膀,言语间流露出些许歉意:“那你就好好留着它吧。我了解过扫的事迹,他不仅是个伟大的狂战士,更是个值得人们尊敬的人!”
罗兰轻抚着铠甲上的纹饰,不置可否。
“对了,真理大教堂最近的一场舞会要三天后才举行。”菲利克斯一边跟女店员结着账,一边对罗兰说:“今天我们就先去别的舞会看看效果,如何?”
“为什么不呢?”罗兰接过打包好的铠甲,顺便冲女店员眨了眨眼睛,差点儿令她昏厥。
“哦,对了。”菲利克斯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还得请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不就是跟你去北方么?”罗兰扬了扬眉。
“不,在舞会上,千万别喝酒。”
“那岂不是很无趣?”
“好吧…别喝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