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番外
景喻是⾝⾼八尺,面目严肃,气质冷硬,从小在军营里长大,胳膊上面跑马,拳头上面立人的硬汉中的硬汉。
林戚月是⾝娇体弱,貌美如花,天真乖巧,自幼精心养在闺阁中,抬手就捻针刺绣,开口能昑诗做对的闺秀中的闺秀。
这两人,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他们两家虽都是武将之门,但景喻⾜⾜比林戚月大上八岁,这是景喻已进军中历练,而林戚月觉睡却还的尿的,⾚果果的差距。
景喻订下第一个未婚的时候,林戚月刚刚学会怎么把鸳鸯绣成⽔鸭子,景喻订下第二个未婚的时候,林戚月才扎着小红花,着还一点都没有的出现在京中贵妇圈,跟在国公夫人面前,做个等人夸奖的乖乖女。
这两个人,年龄相差太大,风格相距甚远,连小时候青梅竹马都不曾有过,所以,没人想象得到,最后他们会在一起。
事实上,景喻是见过林戚月的,在他⺟亲举办的宴会上,十四岁的林戚月坐在国公夫人的⾝边,乖巧的听着大人们说话的样子,让偶尔从军营回来的景喻瞧了个正着。
彼此,景喻第二任未婚正处与病死的边缘,他的心情相当的郁闷,林戚月稚气少女的天真笑容,让他烦闷了多时的心略有开解。
因此,他就记住了这个在他家中,笑的娇气乖巧的女孩。
心情的舒缓并没有阻止景喻的第二任未婚奔向⻩泉之路的决心,在见过林戚月的第五天后,景喻的第二任未婚也死于病之前,享年十七岁。
二十二岁的景喻连着克死了两个子,还是未婚的,一时之间,他的克名声传遍了整个京城。
卫国候夫人急的満嘴火炮,景喻心中也颇为难过,于是,他在军营中,一扎两年多,在没考虑过什么终⾝大事。
听闻林国公的女儿为救明惠公主落⽔的消息时,景喻才恍惚回忆起了那抹差点遗忘的笑容,因为那个笑容,在林戚月失踪四个月,被不明不⽩的救回,京中贵妇风传她早已**之时,景喻默默的接受了当时还是三皇子的庆元帝的合。
卫国候府是当初先帝特意为皇长子荣郡王准备的军中势力,可在荣郡王明显神精不正常的情况下,卫国候想上岸,想扒上明显靠谱一点的三皇子,又有什么比娶了三皇子舅家的表妹来的实际呢!
更何况,如果没有那些流言蜚语,在京中闺秀里数得上头一份儿的林戚月又怎么会相中他这个克死二的男人?在候夫人強烈反对的时候,景喻这样说服了⺟亲。
于是,订亲,站队,拥新皇登基,在极度不安(怕在克死一个)中,景喻终于娶到了他的小子,林戚月。
娶到记忆里笑容天真乖巧的小姑娘,还是活的,⾝体健健康康的,景喻只觉心満意⾜,虽然洞房略有尴尬,而且还卡多少有点疼,僵持了半个晚上还没□□——小子羞愤绝的跟他道歉,景喻却没怎么当回事。
本来嘛,那不过是因为他行动耝鲁,小子太过紧张导致,虽说这事发生的确实很奇异,百年难遇,可也不能说是小子的错,景喻大手一摆,耝拉拉的表示,过去的事就算了。
成亲前,⺟亲明面对国公夫人,呃,就是他岳⺟信誓旦旦的保证过,绝对把小子当亲闺女般疼爱,可暗地里却并不満意,这一点,景喻知道,⺟亲是觉得小子名声藉狼,配不上他。
虽然没在明面上带出来,可小子显然很敏感的察觉到了,她每天恭恭敬敬,低头垂目的去上房站规矩,一站就是一天,看着累的颜⾊尽失的小子,景喻很是心疼,却没法说什么。
一个是⺟亲,一个是子,在硬的汉子也解决不了千古婆媳难题。
所幸,庆元帝派他去了槐洲任总兵之职,对此,景喻大喜过望,敌后就敌后吧,真刀真总比⼲看着娘老单方便精神,待老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来的好。
景喻乐乐的带着小伙伴,不对,是小子奔向美好的‘生新活’,本以为从此一帆风顺,‘’福安康,但是没想到,现实面给了他一通,⾜有十来个大嘴巴,扇的他头昏眼花,四肢无力。
‘老婆是个,冷淡,xx就像在強,奷,每个月只有两次的生活,他该怎么办?’
景喻那么硬的汉子都把眼泪流⼲了。
生活就像是睡凉炕,刚躺上去的时候觉得很冷,可睡着睡着也就习惯了,因为,你已经被冻硬了!
严谨守规的景喻从此过上了和五姑娘相亲相爱的⽇子,因为他答应过林子墨,娶了他妹妹之后,这辈子不纳妾不收通房。
他还会有儿子吗?绝望的景喻开始研究在有限的xx里,用什么势姿,什么动作才能一标中地,以及,写信催促弟弟们快点成亲,多生几个孩子,以防他⽇后没有儿子养老的时候,可以过继一个。
记忆里美好的回忆和新婚时的奋兴,渐渐的被小子永远无声的抗拒磨灭,就在景喻以为他要一直和‘左手’相伴到老,或者最终忍无可忍,当个被信弃义之人时,转机终于发生了。
转机发生在那次秋狩,虽然被砍了好几刀,跟小子流落到草原,吃了一年多的苦头,但文艺一点来说,景喻还是感谢上苍,就是那一年多的草原生活,让他未来的一生过的无比‘福’。
在他养伤期间,小子表现出的坚韧让他惊讶不已,看着她为了让自己吃上一顿⾁食想尽办法,景喻忽然觉得,成亲两年多,被冷落了那么久之后,他忽然爱上她了。
草原上不止有凶恶的琉璃兵,还有慡朗的牧民和热情的猎户,装成在草原上讨生活,却被恶狼咬伤大燕和琉璃的混⾎夫,景喻和林戚月成功打⼊了一小群追逐牧草的游牧人部落当中。
在清脆的歌声和辣火的美酒中,景喻的伤势慢慢的好转了。
草原的牧民很热情,在景喻被确诊痊愈那天,游牧部落举办了个宴会庆祝他恢复健康,姑娘们载歌载舞,牧民们声笑语,在这样的气氛之下,景喻和林戚月不知不觉中,都喝了为数不少的酒。
景喻自幼混迹军中,酒量自然不差,但林戚月却是标准的闺阁女,两碗下去就満眼都是星星的被景喻扶进帐篷里了。
面对醉的双眼蒙,憨态可掬的小子,已经憋了很久很久,真的很久的景喻最终没忍住,直接下了嘴,而醉酒小子的热情反应,实在感动的他泪流満面。
虽然第二天一早,小子红着脸像飞一样从他怀里窜出去,躲他躲的跟恶霸似的,但景喻却没生气,只觉得这是小子的害羞表现而已。
不得不说,男人这种生物,只要満⾜了他的x,别的就基本没什么大问题了。
自从完美的那夜一结束之后,小子就躲他躲的厉害,虽然心里知道这样不对,可景喻还是忍不住哄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喝酒,然后…
其实,林戚月也不是不愿意,只是总感觉有些别扭,空旷还随风抖动的帐篷让她深深的不安,每天早上头痛着醒来,发现自己枕在丈夫硬绑绑的胳膊上…
林戚月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样‘敌进我退,敌退我扰’的情况,一直维持到漠北正式谋反,在得到这个消息后,景喻狠狠的灌了一整坛的烈酒,然后,就商量着要把小子送回槐洲。
听牧民说槐洲来了个新总兵,是什么国公的儿子,景喻细打听过,那是小子的亲哥哥,把小子送到亲哥哥那儿,他这个不称职的窝囊总兵也要为国为民做些事情了。
在槐洲做了两年总兵,却没有任何建树,甚至被暗算成功,最终导致槐洲群龙无首,被琉璃人轻易破城,被涂清玩弄鼓掌,景喻的內心是非常愧疚的。
槐洲佐领石之檀为国捐躯的事,他听说了,躺上帐篷外面的草地上,对着天空睁了夜一的眼睛,然后,第二天一早,他就整装带发的跟小子说,要把她送回槐洲去。
“我不走,我就在这等着你,不管你要去哪儿,要⼲什么,你得记得,我在这里一直等着你回来。”林戚月没有哭喊,没有反驳,而是平静的看着景喻,挤出难看的微笑,说了这样一番话。
景喻没有回答,只是上前拥住了小子,两个人在完全清醒的情况下,进行了翻真正的灵⾁融,这一次,没有任何障碍,合谐美好,⽔到渠成。
第二天,景喻顶了一个牧民的⾝份,加⼊了琉璃军中,仗着武艺非凡,马术精湛,他很快就被编⼊骑兵队。
琉璃军训练艰苦,整⽇在大草原上东奔西跑,这让一直都享受精兵标准的景喻吃尽了苦头,而且,他还要小心谨慎,防止被人发现他的⾝份…
当小兵卒的半年多,景喻每每觉得艰难的时候,都会回想一下那晚小子说‘等他回来’时的表情,然后,他就会充満力量,静静蛰伏着,等待时机。
时机终于来了,七月,五万骑兵被调⼊漠北,他做为百骑长也跟了过来,进⼊漠北境地,跟涂清一个军营,同吃同住,景喻在潜伏了一个月,摸清了军营调度之后,果断的行刺了涂清。
他行刺了,而且,成功了!
在费劲全力逃出军营,绞劲脑汁甩开追军时,景喻脑中想着,他一定要活着回到小子面前,要不然,他那么美貌可爱的小子,不定就便宜了哪个草原牧民了!
这种事,绝对不能被允许!ˋ^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