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个星期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通常这段时间,新婚夫妇都是在藌月旅行中度过,可是特别的她有特别的待遇。
她花了七天和那群⾼大的男人斗智,可是除了第一回合外,她几乎场场败阵,再没挖到任何有关“他”的资料…昨晚,雷斯送另外三个人到机场,从现在起,整个房子剩下空的氧气,以及几个不爱说话、成天走来走去忙个不停的佣人。
好无聊哦!想出去,可是想起口袋空空,还是安分点好。
何况,那几“丛”⾼大的保安人员在门口走来走去,几双眼珠子全绕着她转,好像在防十亿元长脚逃跑似的,弄得她连走到花园的兴致都没有。
走过长廊,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全是一些摆设⾼雅的总统套房。
吧嘛!他钱太多可以拿去开救济院、儿孤院、养老院…⼲嘛拿来盖房间养蚊子,这种人头脑装“塞”不通、不通。
是了,五楼…上回那群男人说“他”住在五楼,反正闲得发闷,就寻他来玩玩,他越不想让她见到,她就非得去把他给挖出来不可。
抓起裙襬,在膝盖上方打个结,免得阻碍行动。她三步并两步,一楼一楼往上攀。
可是…咦?楼梯怎么到第四层就没了?难不成到五楼要攀绳索或吊钢丝?她来来回回在原处转了几圈,摸不到上楼路,想想算了,不玩啦!
她走过长廊,一间一间数着,她的房间在二楼,从没走到过这里,一、二、三…也是八间房,不过⾊系不同,这里都是以蓝⾊为主⾊调,二楼则为⻩⾊系。
⾊系不同说不定摆设也会不同,她随手打开一扇门,玺郡看到一个面向窗子的男人。
有人耶!她在这个屋子內又发现一条生灵。
“嗨!你好,我是童玺郡。”先礼后兵、礼多人不怪,反正多礼就不会错了。
那个男人的背明显地怔了一下。
“对不起哦!我打搅你了吗?”通常正常人在这时候都会“多礼”地退出房间,可是童玺郡一向和常人不同。
她慢慢地移步到他⾝体右边,仰头看他。
帅…她的大脑当机了,帅男人耶!天下无双、举世无敌的超帅男人,轰隆,猛地出现在眼前,没有⼲冰、没有气泡,这种出场方式太寒酸。
好想抬⾼手,把那帅脸从头到脚摸上一摸,吃吃这块味鲜料美的嫰⾖腐…噢!NO、NO、NO,她不可以那么,别忘了自己是已婚妇女,将来要立座贞节牌坊来玩玩的女人耶!
可是…放着美食在眼前不去动…她又不是冷感女人…她想口⽔一定沿着下巴蜿蜒成河了啦!她站在吃与不吃之间徘徊犹豫。
玺郡的表情让煜棠想笑,在她眼里他看见自己成了刚上桌的万峦猪脚──她就是有本事制造他的好心情。
没打算和她见面,可是她的好奇心太过旺盛,迟早会碰上。但煜棠没料过会是现在,本想搭安装在这房间暗室里的电梯上五楼,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闯进来了,快得让他措手不及。
“有事吗?”他冷淡开口。
“就是没事才会无聊到四处闯,闯进你的『闺房』来了。”漂亮男人和漂亮女人的房间都叫闺房吧!不知道耶!她的国文一向比英文差。“你忙不忙,如果不忙的话,陪我聊聊好吗?”
不介意拿热脸贴在人家的冷庇股上,帅哥的冷庇股总強过丑男的热怀抱吧!
他停了半晌,然后开口问:“你想聊什么?”
“嗯…先从⾝份说起好了,我是这个家的新女主人,你呢?”
“我是主人…的朋友。”他的脸一直对着窗外,没移动过势姿。
“真的吗?你和雷斯、项华…那堆人是同一挂的吗?”
“你们很?”难掩的醋意,一闪而过。
“不太,他们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有空我就找他们斗斗法,否则太闲人会生病的。”要她和那个冷面祁战“”?算了吧!还是生的好、生的好。
“无聊怎不出去找朋友、同学?”这是关心,好动的她怎能被关住。
“去跟他们解释我荒谬的闪电结婚吗?才不!要是碰上以前的小学妹,我肯定会被她们的眼泪鼻涕淹死。”坐在沿,看着帅哥的背影,光看都舒服“意”真是种不错的享受呢!好啦!往后太闲就来找这个帅哥意一番。
“这个婚姻让你很委屈?”
“当然,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你看过哪个新娘都上花轿了,还不知道自己老公是圆是扁,喂,你这房里有没有孔针摄影机?”
“有!在墙角。”
玺郡跳起来搜寻,最终找到那个小东西。她对着它扮鬼脸“神主牌老公,看到没有,我正在引勾你的帅帅朋友,你再不出来,我就演出红杏出墙记给你看。”
煜棠支着,虽极力遏抑,仍然笑得満腹快乐。
她走到他⾝边,看着他笑起时眼角的鱼尾纹,天…真是感,和老爸那种类似沙⽪狗,会夹死飞行虫的的皱纹完全不一样。
“窗外有美女吗?为什么你不转过头来,我好想看看你哦!”她的话止住了他的笑,沉昑须臾,他发出难辨的叹息声,然后转头向她。
玺郡看着他的脸,久久不发一语。
那是张散发着浓厚男人气息的脸,薄薄的宽、耝耝的黑眉,他的五官像雕刻刀下的艺术品。不过在左脸接近边处有块直径五公分的伤疤,狰狞而丑陋──那是烧烫伤留下的吧!
“吓着了?”他刻意轻松,语气却是凝重。
“不!好加在!”
“你说什么?”她的回答让他起了満头浓雾。
“我说『好加在』,幸好你脸上有伤,不然你的老婆岂不是太没保障?你想想看有哪个女人可以忍受男人长得比自己美?要是我就受不了。”她走向前去,把意化为实际行动──伸手抚上那片伤疤。
“很痛吗?”轻轻柔柔的碰触,她怕把他的旧创弄疼。
“当时是很痛,现在结了疤,没感觉了。你不觉得很可怖?很多小孩看到我都会被吓哭。”他讶异她的反应。
“要我评论这个伤口吗?嗯…崎岖不平、丑得很均匀,不过你要是在上面贴几张仟元大钞,不但不会有人吓跑,相反的,还会有人挤上前来想和你握手。”
她不但不怕他脸上的疤、他腿上的不便,相反的,她很喜他⾝上那股让人感到舒服的亲切气质,和定安人心的沉稳。
“你真不害怕?这道伤很可怕…”他想再次确定她的感觉。
“会吗?长得比你丑的人可多着咧!像吴X宪、康X…大概我一天到晚看电视,丑人见多了,心脏也被训练得強而有力,不会被你这点小伤吓住。你的脚走路会很痛吗?”她指指他的腿。
他头摇失笑,拄着杖走到边坐下。设想过几百种他们初见面的情形,却怎么也料不到眼前这种,大概她本就是不容易让人预料的人物吧!
“你很特殊。”若非特殊就是有安慰人的天分。
“当然,我不只特殊还很昂贵呢!你不知道你那个朋友花了不少钱,买下我呢!”她笑笑,不介意自我嘲讽。
“在这里住得惯吗?”他转换话题。
“还好吧!除了⾐服穿不惯以外。”她指指膝上的结。
“这是…流行吗?”这些天他早发现,她老是不明原因地把裙子在膝盖处打结,托人下去问,得到的回答只有“猪头”两个字,弄到后来就懒得去理她。
“你怎么和雷斯一样猪头?有哪种流行风会把肿瘤带在⾝上,这啊!叫做不方便,裙子这东西就是很讨人厌,总是有块多余的布料在脚边拂来拂去,好像有狗在你,把人吓得心里不踏实。”
他想起来了,她好讨厌狗──自从她小时候被狗咬过以后。
“你可以试试窄裙。”他好心建议。
“我要是改穿窄裙,这里会三不五时听到救护车的警铃声大作。”
“为什么?”他不知道打个肿瘤结和窄裙有何不同。
“因为我会摔得四脚朝天。”她把小时候的经验说出来。“好啦!不讲这个,你叫什么名字。”
“郁棠。”他把名字的中间字改成姓。
“郁棠,我记起来了,换你!”
“换我?”
“当然换你,我问了你名字,当然轮到你来问我的名字。”
“那…请问姐小芳名?”
“我叫童玺郡,你可以喊我玺郡或小郡。”
“细菌?真可爱的名字。”这句话在若⼲年前他也对她说过,就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什么细菌,还滤过病毒咧!玺是⽟玺的玺,郡是郡王的郡,别喊。”
仔细观察她的表情,他肯定她早忘记那段。
“不!我就要喊你细菌。”他坚持。
“随你,那我也要给你起个绰号。”她不知道自己早已帮他取过不少绰号。
“我没意见。”他摇头摇不在意。
“你说的,我一定要取蚌又恶心又讨厌的绰号送你,到时我喊上瘾,你周遭的朋友也会跟着喊,你可就糗毙了。”
“无所谓,快中午了,你是不是要下楼吃饭?”
“这是逐客令还是邀约?”她笑容可掬地在他面前晃,看他一脸惑,她又补上一句。“我说话很文言吗,怎你老用这号表情看我?”
偏过头,他想了一下。“你是问我要不要陪你下楼用餐?”
“聪明!你要不要陪我下楼吃饭?”她覆述一次主题。
“不!我习惯在房里吃,何况我等一下还有工作要忙。”
“噢…”她的肩倏地垮了下来。
“怎么了?”她的反应惹得他中的疼惜油然升起。
“一个人吃东西好无聊。”她瘪瘪嘴,无辜地看向他。
“那…”煜棠眼底有着犹豫,这些年,他维持着相同的生活作息,从来没改变过。
玺郡看出他的为难,不想勉強他。
“没关系,我找电视陪我好了,虽然电视节目无聊得很,但是有声音就会热闹一点,至少东西吃来也不会那么食不下咽。”
嫁过来,她最不能适应的就是孤独了,以往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一人两句话就能把房顶给掀开,更别说那种经常上演的拌嘴吵架声。
唉…她开始怀念起那些老感她当箭靶的家人了。
这就是她这些⽇子食不振的原因吗?他还以为以她活泼的个一定会适应良好,没想到,再怎么说,她都只是一个小女生。
“明天好了,我今晚把工作处理掉,明天一早就下去陪你吃早餐。”
“说真的?我明天一定准时下楼。”她跳着脚走出房门,却没注意到腿上的肿瘤结,一个踉跄眼见就要往后摔倒。
她可怜的后脑勺,又要遭殃…幸好,从小到大一路训练下来,那个部位已长得特别坚固。
眼看她即将落地的⾝子,煜棠心里一紧,扔下手扙,几个小跑步,伸手去接。
被全安网罩住,预期的疼痛没有光临,玺郡站直⾝子,若有所思地看他一眼,然后抓抓头发往外走去。
看着玺郡的背影,他喃喃地念着她的名字,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面对面…他多年的不幸,在她⾝上找到安慰,戴了好几年的冷漠面具也因她而⻳裂,在他还没打算用真面目面对她的时候,她已经直直闯进他心底深处。
***
为了赶着和他共进早餐,玺郡一起只用了五分钟做好所有预备动作,便冲下楼。
“小细菌,早安!”他啜饮着咖啡,优雅地向她一点头。
哦…帅毙…嘴,她担心一个不小心会流下“猪哥涎”
“早安!”她迅速坐上他⾝边的位置。
“你今天看起来很漂亮。”她很少把头发放下来,要不是把它们胡扎个马尾,就是用筷子把它们固定在脑勺后方,在她⾝上,长头发是累赘。
“我?”她瞄了瞄自己,然后不以为然地摇头摇。“你说这种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谄媚、二是讽剌,你说我该往哪个方向作假设?”
“你对自己的容貌相当没自信。”
“站在你这种宇宙无敌、举世无双的大帅哥面前要想找到自信,恐怕比要在湾台找到北极熊还难。信不信?要是我们两个站在我那群可爱的小美眉面前,她们铁定会马上变节,投向你的怀抱。”
“你很受女孩子?”
“算吧!尤其上了圣凯瑟琳学院后,喜我的女生多如过江鲫。”
“没刻意去几个男朋友?”他问。
“谁告诉你我没男朋友了?我当然有,像小李、阿饼、乖乖、阿炮…好多个耶!每次要去劝募,我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们。”
“他们是…”她的话让他的心酸了一下。
“我⾼中同学,当诉你一个秘密,我是他们的监护人哦!”她得意洋洋地咬下一大口土司夹蛋。
“监护人?他们未満十八岁?”她当⾼中同学的监护人?他发现在她面前,他的思想很容易陷⼊一片混。
“不是啦!他们的女朋友常会打电话问我,他们有没有在外面搞七捻三。”
“问你这种话,要叫你怎么回答?”他怀疑。
“我们是哥儿们,当然会分享心事,你没听过张清芳唱的──后来我才明⽩有些话你只对朋友说,你们叫它作淡⽔河边的MAN'STALK…”
她居然和一群大男人玩起MAN'STALK!他摇头摇无奈地看着盘中蛋。
“郁棠,你有没有女朋友?”
“我…结婚了。”他盯住她的眼睛说。
“噢…我的心在滴⾎,我没希望了…怎么会…好男人怎么全都死会了…”她说得似真似假,然后夸张地笑问:“我这么说,有没有让你觉得虚荣一点点?”
“何止一点点,是好大一点。”他笑着附和。
莫名地叹口气,玺郡推开前面的餐盘,翻搅着杯中啂⽩。
“怎么了?”他细心问。
“没什么,你快吃掉早餐陪我出去走走好吗?”习惯地瘪瘪嘴,讨厌他给的答案。
“我…行动不方便。”这是第二回合吗?她又企图改变他多年习惯。
“你这样关着不出门,早晚会和我那个神主牌老公一样,变成钟楼怪人。”嘟起嘴,心想,人家老婆都不管了,哪轮得到她这个“门外女”来多管闲事?
“可是…”
“算了,随便你,我自己出去!”从不闹小女儿脾气的童玺郡,倏地站起⾝,推开椅子径自往外走去。
两个彪形大汉堵在她面前,不让她离开。
“她瞪瞪东边的再瞄瞄西边的,扔了句:“告诉我那神主牌老公,就说我要去爬墙当红杏啦!”
在她背后的煜棠使了眼⾊,他们马上向旁撤退一步,让玺郡走出去。
煜棠喝下杯中最后一口咖啡,呆望着半开敞的两扇门。
这丫头是老天派来颠覆他生活的吗?
***
坐上园中秋千,她摇啊摆啊,得老⾼!累积几天的怒气在这时候全数爆发。
莫名其妙结婚了,她认了!谁叫她婆多管闲事;莫名其妙嫁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公,她也认了,反正她本就没对他抱太大希望。
可是…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好喜的男生,偏偏人家却已经结了婚…要她认了…太委屈…风在耳边吹拂,扬起她一缕长发。黑黑的发丝掩不住她満心満腹不満,虽说这个不満没道理,虽说她知道自己是个已婚妇女、也知道对方就算是上好的“猪肝骨”也轮不到她这只“夭狗”来啃,可是她就是忍不住生气、忍不住委屈、忍不住想哭的感觉…这是不是那种“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惆怅?或是种历尽艰辛攀上世界第一⾼峰,却又发现对面那座山更⾼的无奈?
摇着着,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不介意裙子飞上天,不介意发丝舞纷飞…她只想这么摆摆,去无聊的落寞。
“走走吧!”煜棠的声音自⾝后传来,她停下秋千,转过头,深昅口气,把酸酸的鼻昅回腹腔。
“你怎么出来了?”她讶异。
“美女邀约,我怎么好意思拒绝。”他走近,递给她一枝花。
“你刚刚已经『拒绝』了!”她提醒他的健忘。
“所以啊!换我向你邀约,肯不肯陪我在园子里走走?”
“考虑当中…”她垂下头,思索半晌,然后勾住他的手往前走。
“刚刚你在想什么?”他轻问。
“我在想我会不会对你子造成威胁?”
她的问话引勾出他的笑意,他笑着头摇,遏不住。
“你的笑很侮辱人哦!”她停下脚步,站定望他。
“我没别的意思。”他忙否认。
“她…我是说你的子,很漂亮吗?”
“在我眼里,是的。”他说得笃定。
“你很爱她?”玺郡一问,马上后悔,以前她常说⾝边那些小女生恶心,老把爱啊不爱的挂在嘴边,这会儿,她不也一样。
“我很喜她,相当相当喜。”
“为什么呢?”
“因为她会让我忘记很多很多的不愉快,她会让我觉得人生处处有希望,她让我肯定自己、肯定一切,而且,她常常満⾜我的虚荣心。”他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膀。
她⾝体微微一震,这感觉和那些哥儿们勾肩搭背时不一样。
“看来你对她有很多很多喜。”她闷闷不乐。
“是啊!”他又顺手折下一枝玫瑰给她。
“你这种人真要不得,为了自己的心情就随意攀折花木,要知道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个体被摘下来也会痛得『哀哀叫』。”
“我以为你喜玫瑰花。”他想起她要求用上万朵玫瑰花布置起的礼堂。
“我是喜啊!但它留在枝头我一样喜,不用非得把它捏在手中,才能证明我喜它。”就像她也好喜、好喜眼前这个大帅哥,可不一定要把他占为己用啊!这个想法弥补了她心中缺憾。
“好,下次我会注意。”
“对了,那天我摔跤,你来救我时,我发现你不用手杖也能走得很快,为什么你还要随⾝带着这龙头杖,想学太上老君啊?”
“我不喜跛脚的感觉。”他实说。
“错!你是对自己没信心,认定自己没了那黑鸦鸦的东西,就再也走不动。”
“你是心理医生?说话那么笃定。”他顺开她被风吹散的长发。
“别一脸不屑,我虽然没合格的医生执照,可依我助人多年的经验得知,当人需要依赖某种东西才能获得安心,那么他的问题绝不是出在⾝体,而是克服不来心理恐惧。”
“我的腿还需要复健,一周两次。”他用医生的诊断来证明他的心理正常。
“我要是那个复健师,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你的手杖丢掉。”
“固执!”
“真的,记得有回我阿炮去老人院当义工,里面有一个老人哭哭啼啼,吵得室友脾气好大,谁都没办法让她安静下来。”
“她是生病了,还是不想住进老人院?”
“没有人知道,我问了她好久,要不是空瓶不小心从她手中滑下来,我也不可能问出答案。”
原来,她有一瓶维他命吃光了,那是儿子买给她的,她认定没有那瓶『神葯』,她很快就会死掉。到最后,我们请她儿子再送一瓶相同的维他命,她才停了哭嚎。
其实院里的医生说她的⾝体很好,不过她只要一天不吃儿子买给她的葯,就会痛得全⾝蜷缩,哀嚎不止──你的手杖和她的维他命丸有异曲同工之处。”
“我看不出我们哪里相同。首先我和那位老阿嬷的年龄至少差了好几轮;第二,维他命是消耗品,手杖是实用物;第三,我要手杖不用别人买,我可以自给自⾜;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是立独自主的男人,立独到不需要仰赖外来物来支持我的尊严。”
“哼!沙文!”别过头,这种男人要说服他可难得很,她暂时放弃。“你的脸和脚是怎么弄伤的?”
“一场大火。”
“其实你的脸可以去植⽪,恢复原状应该不难。”
“不,我要留着它叫自己记取教训,别再重蹈覆辙。”他说过,再不相信情爱、不相信女人,连唯一的亲人…他也没打算放过…只不过对她…不,她不算在內,她一直是特殊的。
“没创意,学人家勾践卧薪尝胆,不怕画虎不成反类⽝。怕忘记教训不会把教训存在计算机里,一天叫出来三次,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去膜拜,⼲嘛把记号留在脸上,作怪!”她不以为然地吐吐⾆头。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首次,他动了整型念头。
她用她的方式,一点一滴慢慢、慢慢地改变煜棠,却不自知。
抬⾼头,他望向蔚蓝天空。
他愿意为她改变吗?就算不愿意,他已经为她改变了…命运让他们的未来一吋吋绕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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