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因为吃清淡
喝!这可算是霸道到了极点,这已经不是包二搞破鞋这么简单的事儿了,这简直就是在搞旧社会,买卖媳妇或者脔之类的东西!温云美这个气啊…郁闷自己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主儿。这都解放多少年了,农民都翻身当家做主了。
怎么像莫焰这种属螃蟹的资本家还能在社会上横行霸道呢?但是没办法,金卡她收了,屋子她也住了。
人呢,也被他翻来覆去的骑过了,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现在后悔已经太晚太晚了“我回来了宝贝儿──”懒洋洋的一天,在和苏菲失去联系之后温云美又一次守着一大堆腐朽糜烂的名牌躺在上等待自己的“尸体”发臭。
真没劲。穿着水红色的真丝睡裙在上慵懒的翻了个身,温云美无聊的垂下自己的手臂任一头蓬松的波长发从沿一直垂到地面。
她喜欢昂贵的高档内衣,喜欢高级套装,喜欢手工制作的限量版小高跟鞋…甚至喜欢所有看上去美丽耀眼又不是什么人都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但是她更喜欢自己去挣,然后使劲享受或者将其当做自己下一次工作时勾引金主掏包的道具。
她是个女,很红牌很红牌的女,很高档很高档的女。她享受每一次在她精心伪装过后去面对每一扇门之后那些不同脸孔的兴奋感,也享受在扮演淑女和妇以及各种各样不同角色时候的那种人格分裂的舒。
一般人只看到她们或有不幸,或有,却看不到其中的乐趣。那种女望和虚荣被不同的男人充分足的快。像是大雨的夜晚,狂奔的路途中一道闪电突然击中你的脊椎骨。
麻麻的、酥酥的、几乎让你失了知觉却又渴望的不行…那种存在感是作为别的角色时所无法比拟的。是的,也许她变态、天生放、自甘堕落或者别的什么什么什么。
但是至少她能从中感觉到快乐,这一点是别的工作无论如何都给予不了她的。怎么办,这是病。这绝对是病。她生了这种病就注定跟普通的女人不一样。
普通的女人喜欢的她都不喜欢。普通的女人渴望的、向往的、处心积虑的追求的她都不稀罕,可是就偏偏有个男人一定要给,让她逃都无法逃。
“怎么了,又在睡觉?”卸下领带推门进房,莫焰皱着鼻子闻了闻这空气中四处弥漫的怪味儿,而后发现桌子上胡乱摆放着四五瓶只剩下一半的不同香水。啧啧…瞧那些五颜六的外包装还在垃圾桶里跟吃过的方便面袋儿一样的不值钱的团着。
显然是今天才刚买回来就被这个怪女人糟蹋成这副德行。细数一下那些闭着眼都能猜出来的牌子,敛吧敛吧这些加一块儿虽然不多也有小半万了吧?想他莫焰一直节俭,居然就被这个妖女真当冤大头可劲儿的挥霍啊,想到这,莫焰有些不高兴了。
他给她钱是希望她打扮自己,吃吃饭喝喝茶什么的,就像雷枭曾经“领养”的那些杂七杂八的小明星模特什么的一样。
白天玩命的作,到了晚上作够了,总会给男人一个让人觉得舒服的笑脸不是?但是显然,他领养的这只根本就不是什么爱慕虚荣的杂种小串狗,根本就是条又傲慢又难伺候的藏獒啊!瞧她瞧她这副爱死不搭活的样儿,怎么就没个笑模样呢。
“没,睡不着,玩呢。”连看都懒得看莫焰一眼,温云美眨了一下睫瞄到男人脸上的愠,其实心里十分有数。话说她做了这么多年女要是连男人最讨厌什么样儿的女人还不知道那就是白混了。
也不会有今天的好日子过。男人嘛,说白了就是,然后多少都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倾向。他们喜欢美女却不喜欢美女太强势。又或者强势就强势,在自己面前至少也要保持着示弱的一面,但是一旦遇到的女人个性太强,若看不上就罢了。
真被看上了反而会挑起男人的征服。那个时候再想甩就麻烦了,因为他,你越烦他他越是乐意粘着你,你粘着他他反而当你是小破鞋,谁来都能穿,不值钱。所以一味的拒绝是不行的,自讨苦吃而已。
但是要她温云美真像傍大款的小破鞋一般死烂打的追着他他讨厌自己又实在有损她的颜面,这以后在际圈内她也算混不下去了,徒被姐妹笑。所以,她决定用最狠得一招。也就是当男人最讨厌的那种女人──明明当了婊子,却还要人五人六的立贞节牌坊的主儿。
女人讨厌男人装X,男人自然也腻味女人装纯。有什么说什么不是,我就算看不上你还能给你点尊敬。
天天装的跟小处女似的卖嗲未免自降身价,看一眼都觉得浑身发冷。所以温云美一面花着他的钱,却一面道貌岸然的不给他好脸色看。摆明了就是老娘不你,老娘不喜欢跟你身边待着,但是老娘很喜欢糟蹋你的银子,你能把我怎么样啊?
“玩?这么玩我还是第一次见。”莫焰冷笑,而后突然将桌子上的香水瓶一胳膊全扫进垃圾桶里,再面无表情的将黑色的袋子系紧提出去丢掉。
“以后不许买这些七八糟的东西,我对香水儿过敏。”再次回到房间里后,他忽然觉得有些头晕,不知道是被这前后调全都不伦不类的混在一起的味儿给熏的还是被温云美的无情给打击的。推开窗子深了一口气,这里是高层,空气清新,最重要的是开着窗帘做也不怕被哪个窥癖给看见。
但是他心里就是不啊,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天温云美就没给过他一个好脸色呢?她那点心思他多少是知道点的,虽然不全但他也看得出来这女人不高兴了。
不喜欢以这种方式待在他的身边。所以闹气脾气来未免有些过火,甚至还是故意气人,但是没办法啊,他喜欢她。喜欢有辄么?喜欢一个人会突然间就因为她做了惹你生气的事就变得不喜欢么?如果真那样了。
还能说他是真的喜欢她么?矛盾了半天,莫焰颓丧的坐下,就挨着温云美漂亮的小脸却无论如何也舒服不起来,今天雷枭又请客做东,要带他去酒吧玩通宵。他知道那酒吧不干净,里面有不少小姐是雷枭的相好。
其实有两个长得还是很不错的,也喜欢他,但是他却鬼使神差的推掉了这一切直奔金屋藏娇的地方来。结果呢?她就这么对他。一副发霉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个好女人。
“唉…”叹了口气,莫焰突然就委屈了,觉得自己好累好累了,屈着屈着就顺势倒在了上,闭着眼睛忍受着隐隐作痛的头部。
“喂,你没事吧?”原本以为自己就是今天死在这里了也没人会搭理,结果没躺一会儿自己的太阳处就感觉到几温温的手指爬了上来。
以一种能让人舒服死放松死的速度和力度不急不缓的捏起他痛得位来。是温云美的声音!“没事,就是头有点疼。”他声音沙哑的诉说着,嘴轻启。
“来,靠在我怀里,我给你就不疼了。”看着男人难受的样子,温云美的心有些惊讶也有些不落忍了,不会吧?这才哪跟哪啊…就气成这样了?还头疼…不要被她气成了脑溢血才好啊。
“好…”说男人吧,他还真就给你看。刚才还因为几瓶破香水儿在心里腹诽了这个没良心的女人半天,一转眼见她主动来关心自己,莫焰立刻就把刚才的怨气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觉得自己心里暖烘烘的,比熊吃了蜂还甜。说好就做,莫焰嘴角咧开了,笑嘻嘻的掉了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一条灰色的三角包住重点部位,整个人就像一头大熊一样扑在了温云美的身上。
“按摩头干嘛要衣服?”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温云美刚想开口数落,却被沉重且灼热的男体给在了上,只见莫焰撅着小嘴儿一副索吻的可怜样儿,她的心突突的跳了两下。这个男人,恐怕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对付吧…
***住了温云美的身子,莫焰迫不及待的将头埋向她柔软的口。这是甜蜜的、真实的、温热的、如同梦境般美妙销魂的身子啊──让他尝过一口就再也忘不了这种人的滋味。
隔着丝薄的布料贪婪的着女人稍微顶起睡衣的尖,小小的圆珠子,咬在嘴里有一股甜丝丝的薄荷味儿。滑的像QQ糖,让他环住她的细忍不住将她新买的睡衣得的。
不规则的深渍在原本就是用来勾引男人的感睡衣上显得格外突兀又格外靡,刚被男人吃过的女人娇的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就等着什么硬的东西伸了进去将她彻底的剥开。
“你不是头痛吗,还有力气做这个?”莫焰还没洗澡,身上混合着烟味儿、酒味儿、以及咸涩的汗味儿。
温云美嗅在鼻息里却意外的觉得非但不是很讨厌,反而还会有一种被雄姿态惑了的错觉。她知道莫焰不抽烟,甚少喝酒,因为吃的清淡,连体也是芳香怡人的。
所以这一切应该都是别人在他的身上留下来的。他刚刚去了哪?不是上班去了吗?思量到此处一抬眼正遇见男人渴望的表情,那腥红色的舌头就抵在她的口上一圈一圈的转着,于是眼神中多了些柔软。这个傻子,八成又是从应酬里像只准点回家的小乖狗一样的逃跑了。
相处了一些日子,温云美知道包养了自己的这个男人是个十足的乖宝宝。她没见过有钱男人能像他那么平和的,那么无无求。没有整天勾三搭四,或者和一群狐朋狗友吃喝玩乐。
甚至上进一点的说,他都没有一点白手起家的新贵们身上的那点锐气,那种可着劲儿向上爬的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