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向北的人群(上)
贝尔萨城向北三百里的范围,是一片沃土,如果被在科尔郡生活的穷人看到,绝对会哭着感谢真神的赐予,因为相对于科尔郡土地的贫瘠,这里的土地,实在是太肥沃了。
黑⾊的土壤中蕴含着丰富的营养,温度和度都适中,如果在这里播种庄稼,本就不用精耕细作,随随便便就能养活了成千上万的人。
但是,这里的土地,没有种植什么庄稼,即使有,也是相当稀少。
如此暴殄天物的做法,缘于亚尔曼任军部大臣时候的一个提议。
在亚尔曼看来,虽然贝尔萨城以北拥有一片沃土,但是这片沃土正好夹在查尔斯帝国的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之间,这样的一个位置,注定这片沃土要被強调军事功能,而不是农业功能,甚至经济功能。
虽然亚尔曼一直秉承着“御敌于国门之外”的战略思想,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亚尔曼就不会考虑任何其他战争预案。
这个在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之间坚壁清野,构建出⾜够的战略纵深,就是其中的一个。
而当时查尔斯帝国的帝王奥布里也是这样认为,即使这片土地再肥沃,如果查尔斯的第一道防线被攻破的话,种植多少庄稼,都会变成地方的给养。
况且,这一片沃土,虽然在科尔郡的土包子眼睛里面是真神的恩赐,但是要是放到整个查尔斯帝国来说,就显得有些可有可无。
所以,当时的帝王奥布里就认同了亚尔曼的提案。
将包括贝尔萨城在內的五座雄城以北三百里范围內的所有平民,全保护迁移到帝国的腹地,把这片沃土全部留给了边军集团的家属,并且命令要求边军集团,利用这片广袤的土地,进行战争纵深的建设。
这就是这一片沃土之上,基本没有什么庄稼的本原因,事实上,贝尔萨城以北,除却两个马场和几个大型的铁匠作坊,基本就没有什么了。
边军集团中虽然也存在着很多贵族,主要还是贫苦的百姓,当然支撑不起庞大的家族,即使时代生活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这里依旧是地广人稀。
因为人少,所以安宁。
但是,在今天,或者说在今天之前的很多天以前,安宁的土地上,渐渐被一种喧闹所替代。
战争影笼罩之下的喧闹。
贝尔萨城周围的普通民众,或者说驻在守贝尔萨城的边军家属,携老扶幼,背井离乡,缓缓地向查尔斯帝国的腹地撤退。
七天之前,贝尔萨城的最⾼将领韦尔斯·奥格斯格下令,命令所有边军的家属,收拾好行囊,在贝尔萨城预备役的保卫下,向后方退却,远离开战争的云。
原本清清静静的道路上,挤満了向北的平民,这些边军的家属,带着对亲人的担忧,带着对未来的茫,带着对一种被遗弃的疲惫,机械⿇木地迈开自己的腿双,搀扶着家中的长辈或者邻居中的老者,带着自家的孩子或者朋友的弟子,缓缓地向北方移动着。
好在这些平民基本全是贝尔萨守军的家属,即使相互之间不认识,只要一提起自家的丁壮,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自然不会发生什么相互之间倾轧的问题,而且,贝尔萨城中的守军,也成为了大家在一起行走时候唯一共同的话题。
“老兄弟,您家什么人还在贝尔萨成啊?是儿子么?”一位老人在沉闷的行走中无聊地开口说话了,没话找话地问⾝边另外一位老人。
“是,我儿子还在城里,三个儿子都在。”被询问的老人一脸愁容,没有什么心思聊天,但是还是回答了老人的问题。
“是么?我家儿子也是啊…第七大队的霍克,就是我家的小子,您家的孩子,在哪个大队?”当先开口的老人,显然谈不浅,也许他本⾝就是一个开朗热情的人,即使在逃难的过程中,也不愿意一言不发地沉闷行走。
“两个在第三大队,一个也在第七大队,叫麦克,你认识么?”被问询的老人,显然要沉闷很多,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也不愿意多说,不过提到了自己的儿子,对方这位老人的儿子和自己家的小子是名副其实的同袍,天然之中带有一丝的亲近感。
“麦克?就是那个大个子,一头⻩⾊的卷⽑特别好看的小子?”
“对啊,您认识?”
“认识!”老人故意拉了一个长音,仿佛是说自己怎么会不认识“当然认识了,霍克还带着麦克来我家喝过酒呢…老兄弟,你家小子可真能喝啊,一看就是一个好战士…”
查尔斯地处整个神赐陆大的北方,贝尔萨城平民中又多多少少都有上几个从军的弟子,酒这种东西自然是他们平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贝尔萨城周边的民众,、看待别人的角度也和别的地方的人有很大区别。
“能喝酒”和“好战士”之间直接的逻辑关系,在别的地方也许看起来本不可能成立,但是在这些人心中,完全就是天经地义。
一个战士,甚至一个男人,要是不能喝酒,那还是男人么?
愁眉苦脸的老人,脸⾊更苦了,摇了头摇,对相对开朗的老人说道:“我家那个三小子,最是没出息,一看到酒比看见我这个亲爹还要亲,肯定在老哥家里丢人了…”
“哪有?我就喜这样的小子,有酒就喝呗,喝多了又能怎么样?睡醒了还是一条好汉!”
开朗老头的一席话,说得豁达豪慡,正好砸到所有平民的心坎上,有好几个年轻的半大小子和好几个年长的半大老头,忍不住纷纷喝彩,为这条沉默行走的人群,增加了点点的生气。
一个雄壮的汉子⾼声大笑。
“说得好!老哥,等到了前面安顿下来,说不得我肯定要上你家去讨要几口烈酒,到时候你可不能不给啊…哈哈哈…”
一声长笑,低气十⾜,让人忍不住全看了过去。
这个队伍之中,女人,老人,小孩,半大不小的半大老头,半小不大的半大小子,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的,就是这样中气十⾜的壮年。
因为所有家庭的丁壮,全部留在贝尔萨城,跟随着韦尔斯将军抵抗路易斯的⼊侵,即使自己的家人在自己的眼⽪子底下,向着远方慢慢行走,渐渐远离开他们,贝尔萨城的守军在路易斯強大的攻城庒力之下,甚至连送行的都没有。
现在,这样底气十⾜的声音,这样中气十⾜的壮年,竟然在这样的队伍中出现,难道是逃兵!?
开朗老头的脸当时就拉了下来,真要是逃兵,别说上自己家喝酒了,现在老头就有心一拳打死这个家伙!
所有的小伙子,都在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的帝国拼死奋战的时候,一个中年的壮汉,竟然跟着老人和妇女们一同转移,还要不要脸!?
没看到贝尔萨城的预备役,也全是那些半大不小的半大老头,半小不大的半大小子么,所有的丁壮全部留下守城了,一个中年大汉却出现在这里,不是逃兵,是什么!?
还想喝酒!?
老霍华德才不惯着这种⽑病呢!
别以为人老就没有用了,老头年轻的时候,也是骑着劣马能追得路易斯的小崽子们四散奔逃的勇士!
大家定睛一看,果然是一个壮年,不过谁都没有说上什么,因为这个壮年绝对不是逃兵!
四十上下的雄壮汉子,只能依靠着拐杖才能站稳⾝形,左腿膝盖之下空空如野,⾝上还着沁⾎的纱布。
伤兵!
大家都沉默了。
很多人知道,这次跟着自己等人一起撤退的,还有很多在这次战斗中受伤的士兵,韦尔斯将军爱兵如子,除了一些轻伤伤员,所有重伤员,也被安排一起向后方撤退。
而这个雄壮的大汉,很显然就是这样的一个伤兵。他⾝上沁⾎的纱布和失去的左腿,无一不在说明,在这次面对路易斯的战斗中他英勇的表现。
军人的家属,最爱戴的,自然也是军人,尤其是这样历经生死雄风不减的军人。
发自內心的笑容,爬上了开朗老头的脸庞。
“好!到时候管你酒喝!不过,你得告诉我,在这次战斗中,你砍死了几个路易斯的小崽子,老霍华德的酒,可不能给笨蛋喝…”
老头的话语,又博来了一阵喝彩声。
“哈哈…老霍华德是吧?准备好你的酒吧!老子第一场战斗就死了三个路易斯的小八王羔子!第二场我跟着毕维斯将军出城战斗,最少砍死了三个!要不是我贪功心切,准备再砍死一个,老子这条左腿也不会就剩下半截了!不过那个路易斯的八王蛋也没有落了好,老子一刀砍断了他半个脖子!半截左腿换上一条人命,我也算是值了!老霍华德,七颗路易斯的人头,够不够上你家喝上一顿酒的?!”
“够了!⾜够了!”老霍华德奋兴得満脸通红“别说是一顿酒了,你以后的酒,老霍华德全管了!”
“好!好样的!”
断腿汉子和老霍华德之间的对话,在沉闷的队伍中显得特别突兀,越来越多的人都听见了两个人对话,当听到断腿汉子是一己之力击杀七名路易斯人的好汉,大家都纷纷喝彩,尤其听到了老霍华德的承诺,喝彩之声更是声动云霄!
所有人都在为断腿汉子喝彩,同时也在为老霍华德喝彩!
这样的汉子,才是好汉子!
原本沉闷的队伍的气氛,被断腿汉子点燃了,很多人都挤过来,一边向北方前进,一边询问。
有的询问断腿汉子战斗的具体过程,有的询问他知不知道自己家弟子的情况,有的询问贝尔萨城中现在的情况,等等问题不一而⾜。
成为众人焦点的断腿汉子,说起来自己经历的战斗,奋兴得満脸通红,说起来一桩桩一件件,听得所有人也热⾎沸腾,恨不得自己就是断腿汉子口中的主角,跟随着韦尔斯将军,或者毕维斯将军,一刀一箭地,和⼊侵的路易斯人拼上一个鱼死网破!
“韦尔斯将军说过,咱们贝尔萨城的守军,本不缺敢战的勇士,再加上贝尔萨⾼大的城墙,只要是物资后勤跟得上,保管让路易斯来多少人死多少人在这里!”
断腿汉子话音刚落,一股豪迈扑面而来,又引发了一阵阵的喝彩。
“现在城里的情况怎么样了?”
一个声音突兀地问出了这个问题,让喧闹的人群,一瞬间安静了下来…
ps: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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