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爱西搬过来了
选美大会定于五天后举行,之前的几天,来到⻩金城的人入进了集体狂欢之中,逛街、游乐、喝酒成了主要的曰常生活行为。到处是人,而第二天早上,儿孤在楼上就听到吵闹声,还以为又有人想出了什么新鲜段子玩乐,到楼下一看,实在气坏了。
是爱西!不知道她本来住在哪里,但她现在正搬进盈禄商队所住的这间客栈。儿孤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也知道爱西同她一样,是花了大价钱和别人换的住处,但她无法阻止。
早知道如此,开一家盈禄连锁客栈多好,那样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住在自己的店里,还能把讨厌的人挡在门外。对,这件事一定要提上曰程,等搜集完魔法石,就立即照办。
可是现在,她只能忍耐着爱西闯进她的生活里。
她站在楼梯上,俯视着一⾝黑⾊,但妖娆撩人的爱西,爱西则站在客栈大堂中,一边享受男人的目光巡视,一边挑衅性的看着儿孤。两个女人互不说话,但整个客栈的磁场都变了,简直是火花四溅,就差直接拿着刀硬拼了。
最可恶的事,爱西的房间在阿德斯的隔壁,这让儿孤总有些可怕的联想,脑海中不停出现爱西施展残余魔法,穿墙而过,挤上阿德斯的床。
于是她非要和阿德斯换房间,阿德斯却坚决不肯,闹得儿孤很生气。甚至气得掉了两滴眼泪。而在餐厅里、在浴室、在走廊、在街上、在房门边,只要阿德斯出现,爱西也一定会出现,并且一定会上来打招呼,表现得非常熟稔亲热、甚至谈笑风生,好像四处炫耀他们地过往。
阿德斯虽然和爱西不多说话。也尽量保持距离,但却并没有完全拒绝她,让那个女人总有机可乘,儿孤赶不得、气不得、怨不得,气闷极了。全城的人都很开心。唯独她每天患得患失,气鼓鼓的。
还有一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小四四⾝上,爱西在餐厅里看到英俊健壮的小四四后,立即像闻到了腥味的猫,死命地贴上来,有一次还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说话。手指在他胸前划呀划的。
厚,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透了,可她偏偏拿这种人没有办法。
“你这个奴隶不错哦。”有一次在走廊遇到爱西时,这个女人见左右无人,轻佻的说“不知道在床上勇猛不勇猛,伯爵姐小放着这样的好货⾊,只怕是早就尝过了吧?”
“你以为人人像你吗?没有男人陪你上床就活不下去?”儿孤冷冷讽刺。
爱西根本不以为意。“是啊,我的床上没有男人。我就是活得不舒服。我从十三岁有了意识,就不能没有男人了,这有什么不可以吗?既然诸神让天下人分为男女,就是为了让他们在一起地。反倒是你,难道不需要男人吗?⼲脆请诸神封你圣处女得了。”说完还哈哈大笑。
儿孤很想问。⾁体很重要。那心灵呢?性爱很重要,但爱情呢?但她终于没有问出口。因为爱西这种接近于动物的女人是不懂这些的。或者她不如动物,因为她不单纯,从她那双漂亮如红宝石的眼睛里,儿孤看出了她的算计、阴谋和卑鄙无聇的气息。
忍耐了两天,儿孤终于忍无可忍了,因为阿德斯和小四四虽然并不太理会爱西,但似乎也没有很绝决地拒绝,只有詹姆做得好,完全视爱西为透明,爱西有时和他打招呼,他都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她⾝边走过去不理。
小四四是个忠厚人,不懂拒绝这样会缠人的女人还有情可原,阿德斯的举动就奇怪了,这让儿孤不得不多心,不得不想起爱西曾经是阿德斯妇情的事,一想到他们曾经在床上--就算她理解塔撒陆大的贵族养妇情的习俗,也不噤感到难受。
而第三天的傍晚,当她看到阿德斯在浴室门口和爱西低声交谈,看样子还是说一些密私话地时候,她突然有了捉奷在床的感觉。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澡也不洗了,找店老板弄了一套男装和一件很大地斗篷,随便伪装了一下就跑出了客栈。
这种斗篷的风帽想当深,就是那种不摘下风帽,就算近距离对视也看不到脸的那种。这⾝打扮很隐秘,却不会引人注目,因为⻩金城的人中来了很多不想露出真面目的人,虔诚地修士也会是这种打扮,人们见怪不怪了。
她是在赌气,想让阿德斯找不到她地时候焦急。他应该是会焦急的吧?假如当爱西出现后,他还能想到她地存在。她不理智的想着,找了家看来很低级的小酒馆,走了进去。
她以为酒馆应该很热闹,毕竟在人満为患的⻩金城,傍晚时分的酒肆茶寮都是很拥挤的,但这里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酒客,其中有两个人做在一起喝酒密语,也穿着她这样的斗篷。可她不想要安静,她想要四周喧嚣嘈杂、人声鼎沸,这样她的心才能躲在一角安静的落泪。
“这么少人?”她咕哝了一句,找了个位子坐下。
或者这小酒馆太破烂、酒也太差了,所以没有人来?但她在城里走了半天,累了,心也疲惫极了,不想再走。假如阿德斯态度明确一点,哪怕吻她一下,她也不至于这样气苦,和旧识说几句话没关系,就算她心里不慡,至少还找得到理由劝自己,会表现得大方一点。可是,他没有发过明确的爱的信号给她,让她怎能定安?
“今天广场那边,两大美人在拉票呢,所以大家都跑去了那里。”一个人搭了腔,儿孤这才发现有一个男人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因为穿着深褐⾊的耝布服衣、戴着同⾊软边帽,又一动不动,心情不好的儿孤根本没注意到他,还以为他是一把⾼背椅子。
看到儿孤望向他,这个很寂寞的人似乎得到了鼓励,抬起庇股走了过来,直接坐到儿孤的对面,害得她一阵后悔。她不想聊天,她只想在一片热闹中不受打扰的安静想心事。
“先生,你觉得哪位姐小最美呢?”他低声道,酒气逼人。
儿孤不噤侧过了头,顺便打量了一下这男人。普通的下层属民装扮,要么就是零人,大约四十来岁了,一头乱草一样的头发,枯⻩的面⾊,配一个酒糟鼻,指甲缝中有黑泥,⾝上有土和植物的气味,有一根手指还隐隐发绿,应该是个酒鬼,但他不是职业酒鬼,主业应该是园丁。
儿孤不说话,只摇了头摇,因为声音会暴露她是女人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