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泰娅
在八百年前,当塔撒陆大魔法横行的时候,魔法一共水、火、土、风。十大家族,除了盈禄和福临家族外,另八大家族分掌四系魔法,而每一系魔法又分为黑暗系和光明系。四系魔法相生相克,光明与黑暗也说不清孰好孰坏,就好像国中的阴阳五行一样。
不过传说中,黑暗系风魔法有着至⾼无上、摧毁一切的能力,所以掌握这一系魔法的驿马家有着超強的武力,时至今曰,纵然他们已经没落,很少在陆大上露面,却仍然没有人敢去挑衅,就连最好斗的追风和孤傲家族也一样,所以驿马家成为了神秘的存在。
儿孤在动⾝之前,和长老大致学习过古代陆大的魔法历史,虽然现在魔法消失,⾝具魔法的只有少数魔法公会的人和巫师,但为了寻找魔法石,为了不招惹意外的⿇烦,也有必要了解一下。
文曲家族:光明系水魔法,召唤曾为红狐。
司文家族:黑暗系水魔法,召唤兽为蓝狐。
追风家族:光明系火魔法,召唤兽为金蜂。
孤傲家族:黑暗系火魔法,召唤兽为银蜂。
紫金家族:光明系土魔法,召唤兽为白象。
尊贵家族:黑暗系土魔法,召唤兽为绿象。
精灵家族:光明系风魔法,召唤兽为紫鹰。
驿马家族:黑暗第风魔法,召唤兽为黑鹰。
“只有我们盈禄家和福临家没有魔法。”长老在给儿孤讲解了陆大魔法史后悲哀的说“而陆大上所有的人都相信福临家族是运气之家,与他们交恶就会带来噩运,所以福临家的魔法是好运气。”
“我们盈禄家虽然没有魔法,但却能制造这世界上最有魔力的东西。”儿孤骄傲的抬起下巴,对长老坚定地宣布。
“是什么?”长老很好奇。
“金钱。”她直截了当的说。然后离开了长老院。
一生都待在灰堡的长老是不会明白金钱的魔力的,而从没有这一刻,她更想让盈禄家族強盛,也更觉得自己带来枪支和火药的制作方法有多么正确。
切,其他家族有魔法又如何,她先放一冷枪,打碎了聚集能量的水晶球,看那些魔法师还有什么本事!
按照小独所做的魔法石出现情况分布图,上面标有一百多个点。遍布陆大的各个角落。这些点有大有小,表明着魔法石出现次数地多寡。也就是说,在这些地方或多或少都出现过魔法石的踪迹,但是她不能走到哪算哪,没脑袋苍蝇一样的胡乱寻找,必须有计划的一一探访。
除盈禄和福临家族外,在其他八大家族的领地上,魔法石出现的情况频繁,在地图上是大大的点。所以儿孤决定先从这些地方找起。
塔撒陆大中间地带的大片平原是共公属地,十大家族围绕着平原的四周,彼此接壤,好像十只小狗围成一圈,盯着空地中间地⾁,而不破之城,就是⾁上的樱桃。
盈禄家族的领地不小,但土地狭小贫瘠,背后是广阔的大海。它左边紧挨着紫金家族,右边是福临家族。鉴于福临家族没有魔法石出现,所以儿孤决定出了飞轮海灰堡就往左走,这样转一个圈以后,就可以回家,顺道去拜访一个福临家的阿孟大叔。
以前她在做生意时见过阿孟候爵大人,他是个心宽体胖的中年人。有着软软的金发和堪比弥勒佛的善良笑容,看来确实非常贵气欢乐,怪不得是好运象征的家族领主。
而她带队寻找魔法石之旅的第一站,就是紫金家族。
他们在八百年前是王族,当陆大分崩离析后,再没有人称他们为王,但他们自己还是以王族自居。只是紫金家地人丁自从上次陆大混战后就曰渐凋零,如今的紫金王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是紫金家唯一的正统血脉,名叫泰娅。
一想到泰娅,儿孤的心就软软的。或者这小姑娘激发了她地⺟性吧。如果她和塔撒陆大上的女人一样早婚,以她二十七岁的年纪,
做泰娅的⺟亲。
泰娅年纪虽小,但从小就受到王族继承人的教育,没有过真正的童年欢乐,举止端庄优雅得令她这个所谓大人都感到愧羞和不自然。她总是梳着⾼⾼的发髻,顶着繁复的金冠,穿着拖地的、缀満宝石的礼服,能端坐在王座上一整天不动。聆听也许她根本不懂地王族大事。走路的时候四平八稳,步履轻盈。金冠上的流苏绝不会互相缠绕碰撞。
每次儿孤在王殿中向上望去,都觉得泰娅像是被某个秘密宗教选出的圣处女一样,集纯洁和柔弱于一体,似乎是个极美的芭比娃娃,虽然锦衣玉食、万众臣服,却任由人布摆,不得自由。
三年前,当泰娅只有七岁时,儿孤因生意上的问题来过紫金王城一次,无意中在王宮的花园里见到这小姑娘开心的追逐小猫。那一刻,她不是小女王,而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泰娅很喜欢儿孤,特别是当她听说儿孤是除她之外地另一个女领主时更是开心,好像找到了同盟一样。在儿孤面前,她常常不掩饰內心的童真,而儿孤也很喜欢她,常常带些小玩意,甚至从地球带来玩具给她。
在她心里,泰娅不过是个孩子,而且是可怜地孩子。
她的金柄小弯刀就是泰娅送的,紫金家的冶炼技术和制造金属制品的工艺冠绝十大家族。可惜,那柄她很喜欢的刀让路易拿走做订婚信物了。
眼看就要到达紫金王城了,儿孤抬头望了望天,就见天空中有一个黑点,缓缓随着他们前行,举起望远镜再看,视线中中出现了一只矫健黑鹰。
那是阿德斯的鹰,是负责监视前方情况的。她不知道他还有这玩意儿,虽然驿马家的召唤兽就是黑鹰,但现在已经不再是魔法世界了,而且根据传说,他也早反出了驿马家族。
只是他这个人的脾气格外别扭,不愿意与她同行,只派了詹姆和十个士兵随行保护,他自己则远远跟在后面,放鹰来观察情况,万一有人袭击商队,他会尽快赶来。
尽快?!万一赶不来怎么办呢?可是他那人说一不二,霸道得很,儿孤⼲脆也不跟他废话,一路上倒希望有人来抢劫,反正她有小三三和小四四保护,还能骑小猪飞起来。万一货物受了损失,她要好好的羞辱他一番,谁让他做为佣兵保镖却离雇主那么远的。
为了掩饰此行的目的,儿孤带了一些贵重但份量不太重的东西上路。不过她没带小蛇,因为那太引人注目了,这一趟,她不想太招摇。
“姐小,前方有人。”小四四突然凑近了些,低声道。
儿孤走在队伍最前面,左右两侧是小三三和小四四,佣兵们跟在最后。
她抬头看看,黑鹰并没有尖啸,仍然在半空滑翔着,不噤怒道“这只鹰不合格,鹰眼一点也不利,前方来人,它居然不示警!”
詹姆本来紧跟在儿孤⾝后,此时一提缰,挤上前来道“那是因为来人没有恶意和杀气,不然黑鹰老早就通知阿德斯大人了,鹰眼可是比人眼看得远哪。”
“可它比不过‘伯爵姐小的神眼’。”儿孤把望远镜递给小四四道“快看看前面是谁?”
小四四依言而行,才看了一眼,脸就有点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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