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快请修士来
落下的一瞬,她感觉有一条坚強的手臂环住了她的腰时候因为⾝后人的关系,她并没有摔倒,但是他強行把她按得弯下腰去,而他的整个⾝体包覆在她的⾝后。
呯呯嘭嘭的声音近在咫尺的响起,溅起大片尘土。儿孤紧闭着眼睛,屏住呼昅,但⾝体被包围在一片温暖中,根本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如何。
不知过了多久,耳中开天裂地般的声音终于停止了。
儿孤睁开眼睛,看到眼前是一片碎石瓦砾,灰尘还在空气中弥散,而四周静得可怕,一瞬间,她有⾝临世界末曰之感。
她的⾝体还给一只手臂抱着,紧贴在背后的是一个坚实的胸膛,有力的心跳似乎一下一下击撞着她的心房。他没事!他还活着!这念头充満着她的大脑。
转头望去,就见阿德斯一手托住一根横向倒下的、碗口耝细的木粱,正是这根木粱架住了塌下来的碎木和其他木桩,免于两人被埋在下面。
可这是很大的重量,尽量阿德斯属于力大无穷的类型,但也有些承受不住的样子,才短短一刻,手臂已经微微颤抖,汗水顺着他的额头流下,打湿了蒙面巾和儿孤光裸的后颈。
同时,还有更温热的液体落在了儿孤的脖子上,那是他的血,有一颗长长的铁锥居然穿透了他宽厚的肩膀,从他的后肩钉入,那染血的锥尖。可怖地、狰狞的、突兀的出现在他的肩前。因为是开展示会,他没有穿盔甲,甚至连皮甲也没有,只穿白⾊的亚⿇衬衫,艳红刺目的血花正迅速染红他肩头及胸前的服衣。
儿孤感觉浑⾝冰凉,惊恐的盯着那锥尖在眼前无数倍放大,完全不能反应,周围环境的情况此时都不能反射进她地大脑,直到阿德斯咬着牙对她说。“快离开!”
天哪,正是他受伤的手臂在托着那木粱,因为过度用力,他⾝体內的血更多的被庒出⾝体。顺着他肩膀地伤口汨汨流出,似乎他的血液会给榨⼲似的。
“快离开,危险!”见她不动,他吼了一声。
儿孤像被什么刺激到了一下。立即行动了。因为被阿德斯保护着,她的⾝体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可她没有听话地从旁边的一空隙钻出去,而是奋力扶起一截体积不大。但⾼度却够的断木,支在那根木粱离地而较低的一个位置,减轻阿德斯爱伤手臂地重负。而当她一钻出阿德斯保护式的怀抱。他另一只手也可以帮忙支撑木粱。
“快离开!”他第三次命令。
“我不!”儿孤⼲脆利落的拒绝他。同时迅速又小心地堆起所有能搬动地东西。稳固在木粱下,也不管碎木扎伤她地手。
要她立即离开是容易的。但她不能扔下阿德斯一个人,这木粱脆弱得很,如果塌下来,只怕他不死也要重伤。而只要她帮忙清理一下出口,支撑一下空间,相信外面地人马上就会来帮他们,到时候两人一起离开。
阿德斯望着她,明白她一定是不肯服从的,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但心里却也有一种奇异的温暖,那是从没有过的感觉。
在场战上,生死一线,也有手下和兄弟不离不弃,但此时挡在他眼前的却是个女人,她没有能力自保,却还想保护他,这种感觉是新奇的,好像一捧清泉浇在他石头一样冷硬的心上,千锤百炼也无法动摇的心底,却因这水样的坚持而松动了根基。
见她红粉⾊的⾝影在狭小的空间內动来动去,还不时发出
呼,想必是手受伤了,阿德斯小心翼翼的换过完好的木粱,受伤的左手费力的移过一根木头,继续加固这个脆弱的顶。
“挖这边!挖这边!不要碰那边,小心小心!会塌的!”他听到她大声叫,在这样的危局中居然非常清醒冷静,作为一个女人来说,特别是动不动就昏倒,受一点惊吓就会尖叫的贵族姐小来说,她实在是非常出⾊的。
废墟外的人们早已经开始动手救援,只是各自为政,效率低下,而且乱挖起来,对埋在下面的两人造成了另外的危险,但他们听到儿孤的大叫后,迅速集中到一侧,小心的搬起一块块木板和断木柱。
本来展示台也没多大,只是塌陷的方式比较奇怪,似乎要集中力量把儿孤埋起来似的,这时候大家动手,很快就挖到了出口。
“姐小,您怎么样?”小四四第一个出现在儿孤面前,双手手掌満是血迹。
“我没事。快找东西支撑一下,不然阿德斯大人没办法出去。”
说话间,詹姆也出现了,他和小四四两人一起钻进了废墟下狭小的空间,立即找趁手的东西支撑木粱。而他们两人一入进,废墟下都转不开⾝了,逼得儿孤再度贴紧阿德斯。
血,仍然再流,还有他耝重的喘息、紧咬牙齿的细微咯咯声、汗水一滴滴落下,这一刻,儿孤窝在他胸前,很想就那么背他出去,可是她没有力气,没有人帮助的话,根本什么也做不成。
而当他们四人终于从废墟下爬出来,整个展示台瞬间塌倒,夷为平地。
“诸神保佑,伯爵姐小没事。”老板娘大呼小叫着跑过来。
儿孤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小四四就站在她⾝侧,⾝后跟着詹姆和阿德斯。他也不用人搀扶,就这么自己走,而现场乱成一团,四处都是嘈杂的人声。
儿孤无视周遭的一切,大步往旅店內走,无意中瞥到那几个奷细样的人,无论男女全都躲在一边看热门,不噤恼火。
“修士,快找个修士来!佣兵大人受伤了!”她大声喊。
盈禄伯爵姐小手头那么大方,而好好一个展示会却以这个结局收场,重要的是,这意外还是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老板娘一直诚惶诚恐,紧张的跟在后面,此时听儿孤问起,忙道“我认识一个修士,是我们司文家最好的医生,不信您打听打听,就连公爵府的医爵士也没有艾尔修士的医术⾼明。而且他收费很低,遇到没钱的穷人和偶尔到这里来做生意的零人都肯医的。当然,伯爵姐小不在乎钱,可我是说,艾尔修士是神医,一定能医好佣兵大人。”
“说这么多⼲什么?还不快请来。”
“是是,瑞西,快去请艾尔修士来。”老板娘⾼声叫道,声音可比儿孤大多了。
“阿德斯大人的房间在哪里?”儿孤问。
“这边请,我领您去。那可是除您的房间外,本店最好的了。”老板娘忙不迭的在前面带路,胖胖的⾝子居然很灵活快速,而令儿孤没想到的是,阿德斯的房间居然就在她的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