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九弟·述奏议乃为臣之事
【原文】
沅弟左右:弟之谢恩折,尚可由安庆代作写代递,初膺①开府重任,心中如有说之话,思自献于君⽗之前者,尽可随时陈奏,奏议是人臣最要之事,弟须加一番工夫。弟文笔不患不说明,但患不简洁,以后从简当二字上著力。(同治二年四月初一⽇)
【注释】
①膺;荣膺,荣任。
【译文】
沅弟左右:
弟弟谢恩的折子,还可由安庆代作写代代递。这次荣膺开府重任,心中如有想说的话,要贡献在君⽗之前的,可随时陈奏。奏议是做臣子的最重要的事情,弟弟要下一番工夫,弟的文笔⽑病不在不详细明⽩,而是不简洁,以后要在“简”“当”二字上用力。(同治二年四月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