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一七一 夜袭 上
李察的队部也不追赶,而是开始抢夺战马。【文字首发】沙民天然是相马的⾼手,他们快速拉走了四十余匹顶级战马,扬长而去,食人魔和野蛮人也跟随着迅速遁入黑暗。
夜幕下,又是一片飞斧掷来,这次是冲着余下的战马去的。随后连续三发火球术落在马圈之中,三发火球术威力并不算太大,覆盖范围却非常广,几乎将半个马圈囊括在內。烈焰滚滚而过,将数十匹战马的鬃⽑点燃。
不远处,看到马圈方向燃起了熊熊大火,李察知道突袭队部已经得手,于是在意识中给所有有联系的人下达了撤退命令。夜幕中随之响起一声长长的哨音,于是所有袭营的战士毫不恋战,立刻返⾝后退,转眼间就撤得⼲⼲净净。
在栅栏边缘,绯⾊正借助地形和阴影掩护快速奔跑着,忽然停住脚步,一名子爵的战士正好拦在前方。
绯⾊正急剧喘息着,它毕竟是生新,短暂的厮杀就让它的力量消耗大半。那名战士狞笑着逼近,目光忽然落在绯⾊的脖子上,那里的肌肤白雪细腻,分明是一个美丽女人的**!他的呼昅立刻急促起来,目光向下,果然看到绯⾊的胸部微微隆起。虽然绯⾊用一袭深⾊衣袍包裹住了自己的⾝体,但是凹凸有致的曲线却遮掩不住。
现在的绯⾊所有能力均已没有足够能量使用,在它视野中,已经探测出眼前是一名六级老兵,对它有致命的威胁。看到老兵的目光移动,绯⾊忽然伸手把裹⾝的长袍拉开一线,露出了从脖颈到肚脐长长一条⾝体。裸/露出来的部分全是细腻如雪的肌肤,这么看上去,在衣袍下似乎什么都没有穿!
老兵的眼神也不觉呆滞了一下,而绯⾊则如同投怀送抱般扑进了他的怀里。老兵还没有想清楚应该做些什么,就觉得部腹微微一痛,随后一片沉重的⿇木感觉就从伤口传来,转眼间整个部腹都失去了知觉。他愕然低头,才看到绯⾊伸出的左臂前端竟然不是手,则是一截刀锋!而刀锋此刻已全部没入到自己的部腹。
老兵还想要挣扎,绯⾊的右手已抬起,掀开他的皮甲,左手刀锋一划,切断了老兵许多肋骨,然后绯⾊右手从伤口中探入,握住那颗还在狂疯跳动的心脏,一把抓了出来。
绯⾊拉下面罩,几口就把心脏呑吃下去,然后向军营外冲去。
才跑了几步,它就忽然停下脚步,露在面罩外的双眼开始不断闪烁光芒,四下搜寻着什么。
一截刀锋无声无息地搁在绯⾊的脖颈上,让它即刻停止了一切行动。它的耳边传来一个冰冷而又显得有些生硬的声音:“不用找了,我,在这里。”
绯⾊将双手慢慢举起,然后缓慢回头,看到的是水花那双罩着寒气的双眼。
“你是什么东西?和…辛克蕾尔有什么关系?”水花冷冷地问。她没有看到绯⾊的出生过程,只知道李察⾝边突然多了这样一个随从。
当曰和辛克蕾尔一战,水花差点重伤致死,对于辛克蕾尔这个平生大敌当然印象深刻。现在绯⾊突然显露出许多和辛克蕾尔一样的习惯,特别是刀锋和呑吃心脏,都恍然让少女看到了辛克蕾尔的影子。
绯⾊眼中光芒闪烁,以人类难以理解的速度飞速思索着,片刻后开口吐出来一连串水花完全听不懂的音节,但是从其中的某种规律来看,应该是一种语言。
少女双眉锁在一起,却不想让对方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听懂。
绯⾊又开口来了一篇长篇大论,少女自然再次听得一头雾水。永眠指引者依旧放在绯⾊的脖子上,水花却开始犹豫。她很多时候靠本能行动,现在难得开始思考,可是思考的结果却让她很不満意。作为李察的灵魂守卫,水花知道绯⾊和李察有些灵魂上的联系。这说明绯⾊的忠诚可以保证,没有什么控制手段比灵魂类的契约更加严密和有保障了。
但是本能却告诉少女,一定要在这时候杀了绯⾊,不然的话将来一定会后悔。
不远处传来密集的脚步声,一队集结起来的战士正快步冲来。水花哼了一声,缓缓收了永眠指引者,消失在茫茫夜⾊中。绯⾊向疾步而来的战士们看了看,⾝体迅速与黑暗融为一体。老兵的心脏让它恢复了不少能量,已经可以施展隐匿能力了。
关于绯⾊,⺟巢其实还是向李察有所隐瞒的,一个是绯⾊本⾝已经具备了剧毒的能力。它的毒质现在和蝎狮没法比,但等晋升到十五级之后,就和蝎狮相当了。然而即使是现在,绯⾊分泌的毒素如果直接入进血液也足以致命。另一个,则是和辛克蕾尔一样,绯⾊也具备了通过呑噬敌人能量核心而恢复自⾝力量的能力。人类的力量精华大多在心脏,其它物种则是各有区别。
那队战士远远看到这边有两个敌人,等呐喊着赶来时,就只剩下茫茫夜⾊了,甚至找不到任何遁去的痕迹。
片刻之后,营地中的烈火已经扑灭,希姆子爵在一众亲卫的严密保护下在营地中转了一圈,然后回到了大帐。
营地中处处藉狼,许多战士正把战友的尸体抬向营地一角堆放,另外到处都是伤兵的呻昑,三个低级牧师已经开始为伤兵治疗,但是看到面前排着长长一队的伤兵,他们的脸⾊也显得苍白无奈。
“混蛋!一群废物!你们怎么守的夜,都让敌人冲到我的大帐门口了!要不是我天生运气够好,岂不是又要伤在那群乡巴佬的手里?你们说,除了花我的金币,我要你们还有什么用!说啊!”大帐中传来希姆子爵的咆哮,又时时传出摔东西的声音。亲卫们围着大帐笔挺站着,个个面无表情,这种声音他们已经听得多了。
大帐中,等希姆子爵咆哮累了,坐下来准备喘口气的时候,那名将军才开口向子爵汇报此次的战损。伤亡大多集中在步兵⾝上,他们死伤超过百人,骑兵只死了不到十个,还有两名重装骑士受伤。
希姆的脸⾊稍稍好看了些。在他心中,只有重装骑士才是精锐,骑兵就是兵,步兵则属于随时可以牺牲抛弃的炮灰,死了多少都无所谓。在子爵的逻辑中,花他的金币最多的兵种自然就是精锐,武装一个重装骑士的钱完全可以养活五十个普通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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